首页 | 聘请律师 | 留言咨询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页 律师简介 新闻动态 婚前法律纠纷 婚内法律纠纷 离婚法律纠纷 涉外婚姻纠纷 档案收集 在线咨询
      当前位置:福州离婚网 > 档案收集 > 档案收集
 
婚后一年无“性福” 妻子素要10万精神损害赔偿
作者: 来源: 阅读:51 时间:2010年07月27日
中国法院网讯   结婚后一年多来,丈夫一直躲着妻子,不愿意其与过性生活,苦闷不已的小芹经多方了解,才得知丈夫婚前就有性功能障碍,但他始终对自己隐瞒,愤怒不已的小芹一纸诉状将丈夫小东告上法庭,要求丈夫赔偿精神损失10万元,婚后房产均分。7月16日,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

    2008年10月,经人介绍小芹与小东相识,交往几个月后,双方对彼此都较为满意,便于2009年4月办理了登记手续,但当时两人因没有房子并没有举行结婚仪式,也未居住在一起。两人登记后不久买了房子,并对婚房进行了简单的装修。2009年5月,两人举行了结婚仪式。可是,结婚以来,两人虽然同睡在一张床上,但丈夫始终以各种理由不愿与自己亲热,这样的生活一直持续到现在。

    2010年7月16日,忍无可忍的小芹一怒之下将丈夫小东告上法院。诉状中小芹称,丈夫婚前明知自己有性功能障碍,无法与其过性生活,但他一直隐瞒这一事实,该行为给她造成了极大的精神痛苦,也给她今后的生活和精神带来无法估量的损失,因此要求法院判他们的婚姻无效,并赔偿精神损失费10万元,合理分割财产。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 李金红
  结婚后一年多来,丈夫一直躲着妻子,不愿意其与过性生活,苦闷不已的小芹经多方了解,才得知丈夫婚前就有性功能障碍,但他始终对自己隐瞒,愤怒不已的小芹一纸诉状将丈夫小东告上法庭,要求丈夫赔偿精神损失10万元,婚后房产均分。7月16日,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

    2008年10月,经人介绍小芹与小东相识,交往几个月后,双方对彼此都较为满意,便于2009年4月办理了登记手续,但当时两人因没有房子并没有举行结婚仪式,也未居住在一起。两人登记后不久买了房子,并对婚房进行了简单的装修。2009年5月,两人举行了结婚仪式。可是,结婚以来,两人虽然同睡在一张床上,但丈夫始终以各种理由不愿与自己亲热,这样的生活一直持续到现在。

    2010年7月16日,忍无可忍的小芹一怒之下将丈夫小东告上法院。诉状中小芹称,丈夫婚前明知自己有性功能障碍,无法与其过性生活,但他一直隐瞒这一事实,该行为给她造成了极大的精神痛苦,也给她今后的生活和精神带来无法估量的损失,因此要求法院判他们的婚姻无效,并赔偿精神损失费10万元,合理分割财产。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 李金红
]]>
 
地址:福建福州市五四路210号国际大厦5层 福州离婚网|福州离婚律师
刘剑飞律师 联系电话:13960850321
张超 律师 联系电话:13305902862
版权所有:福州离婚网|福州离婚律师 @copy;Copyright 2008-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