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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引发两起纠纷 法院执行一并化解
作者: 来源: 阅读:75 时间:2010年06月03日
江西省上犹县人民法院成功执行和解彭某与吴某的离婚子女抚养权纠纷。

    彭某与吴某经人介绍于2008年4月18日登记结婚,次年2月生育一男孩。后因吴某迷恋网络QQ聊天,与另一女子逐渐建立暧昧男女关系。彭某发现后,经多方教育无效后,遂于2009年10月29日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法院于同年12月14日判决准予离婚,婚生男孩归彭某抚养。但婚生男孩却被吴某带至赣州,判决生效后一直拒不执行。诉讼期间,吴某父亲又张贴小字报污辱彭某。彭某向公安“110”报案,并以名誉侵权为由将吴某父亲诉至法院。案情矛盾急剧上升,彭某向妇联等单位反映无果,遂向法院申请执行婚生小孩归彭某扶养。

    法院立案后,该院执行人员不是机械地强制执行,而是设身处地替当事人着想,通过了解案情发现,双方矛盾焦点是男方吴某及其家人认为其小孩是其家族的“命根子”,坚决不同意将小孩交给女方彭某抚养。执行人员耐心做双方当事人思想工作,讲解类似的案例感化吴某,使吴某顿然醒悟,当即承认并表示彻底改正错误,请彭某谅解,双方约定数日后赴赣州见小孩。

    5月31日下午,彭某、吴某双方来到法院,执行人员再次耐心做他们的思想工作,最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彭某对吴某父亲提起的名誉侵权纠纷案也撤回了起诉,一对离异的婚姻引起的两起纠纷均得到圆满解决,双方均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离婚子女抚养权纠纷。

    彭某与吴某经人介绍于2008年4月18日登记结婚,次年2月生育一男孩。后因吴某迷恋网络QQ聊天,与另一女子逐渐建立暧昧男女关系。彭某发现后,经多方教育无效后,遂于2009年10月29日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法院于同年12月14日判决准予离婚,婚生男孩归彭某抚养。但婚生男孩却被吴某带至赣州,判决生效后一直拒不执行。诉讼期间,吴某父亲又张贴小字报污辱彭某。彭某向公安“110”报案,并以名誉侵权为由将吴某父亲诉至法院。案情矛盾急剧上升,彭某向妇联等单位反映无果,遂向法院申请执行婚生小孩归彭某扶养。

    法院立案后,该院执行人员不是机械地强制执行,而是设身处地替当事人着想,通过了解案情发现,双方矛盾焦点是男方吴某及其家人认为其小孩是其家族的“命根子”,坚决不同意将小孩交给女方彭某抚养。执行人员耐心做双方当事人思想工作,讲解类似的案例感化吴某,使吴某顿然醒悟,当即承认并表示彻底改正错误,请彭某谅解,双方约定数日后赴赣州见小孩。

    5月31日下午,彭某、吴某双方来到法院,执行人员再次耐心做他们的思想工作,最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彭某对吴某父亲提起的名誉侵权纠纷案也撤回了起诉,一对离异的婚姻引起的两起纠纷均得到圆满解决,双方均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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